院长论坛:中国的医师需要医药代表吗?

日前,中国首个临床医师和医院管理者对医药代表认知度和接受度调研结果公布。在这份报告中显示,临床医师对医药代表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专业化程度的认知在不断加深,但是,提升医药代表的整体水平也是临床医生的普遍呼声。

其实, 在2008年卫生部就曾经下发过关于对医药代表认知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主要问题包括:什么是医药代表?医药代表的职责是什么?医药代表的行为到底是一种药品推销的行为,还是一种药品推广的行为?我们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到底需不需要医药代表?

就在这次召开的“临床医师对医药代表专业化程度及专业培训认知度”调研结果研讨会上,医生、院长、卫生行政管理者、专家对这些问题都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的医师需要医药代表吗

自从2006年国内医药购销领域刮起一阵“整治治理”之风后,医药代表的日子就不太好过了,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的医院甚至挂上了“医药代表免进”的牌子。

要知道美国60%以上的医师认为医药代表是很好的信息来源。难道我们的医疗机构、医师真的不需要医药代表吗?

魏翠柏( 北京宣武医院医生):

作为一个医生,我们每天都要接触医药代表。但是,我们所接触医药代表的背景却是千差万别,有学金融的、学管理的,当然也有医学或药学背景的,不同背景的医药代表所传递给我们的信息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有一次,两个企业的医药代表都向我介绍他们各自的产品,我就让他们各自用两分钟的时间介绍他们各自的药品。其中有一个医药代表就从这款药品最大的优点、适应症、安全性以及如何使用等等方面侃侃而谈,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耳朵。这个医药代表就是医学专业出身,那我肯定就会对这个医药代表所传递的信息比较信任。

其实,医学原本就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的学科,医生也需要不断地学习来补充能量,而医药代表就恰好扮演了这样一个传递信息的角色。因此,我们是需要医药代表这个群体的,但医药代表必须具备丰厚的专业知识。

李瑞杰( 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医院院长):

作为医生,我认为非常需要医药代表来为我们服务。一方面,通过医药代表,我们能尽早地获取专业信息,一个新药的上市都会提前三年、五年在市场上宣传,而这些专业信息的尽早获取就需要医药代表的提供;另一方面,药品在医院的使用状况也需要医药代表向企业进行反馈。因此,我总结医药代表是构建医药企业和医院医生之间的信息桥梁。

作为一医院管理者,我认为医药代表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要具备一定的医学或者药学背景,必须对他所推荐的产品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医药代表不能为了自己的业绩而诱导医生用药。

杜文民(上海药品不良反映检测中心常务副主任):

我国《国家药品管理法》里明确规定,我国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因此,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法定的要求。

其实, 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自己也是获益者。第一,可以掌握药品安全性信息,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第二,可以化弊为利,为新药开发提供思路;第三,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第四,患者至上,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五,澄清事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医药企业在对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中,医药代表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这是因为医药代表在掌握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医药代表直接接触临床医生,可以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其次,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也是医药代表和医生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内容和工作内容。所以,医药代表是制药企业接触临床、接触医生的一个通道,医药代表不仅介绍正确的药品信息、指导合理用药,还要及时向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的不良反应,以及临床的需求。

医药代表的价值

在国外,医药代表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也是一个非常体面的职业。因为正是这个群体在辅助医生了解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帮助临床更合理地用药,并搜集药品的不良反应。而在我们国家,医药代表还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算不上一个真正的职业!那卫生行政部门到底对医药代表怎么看待呢?在他们看来,医药代表这个职业有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吗?

周军(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

医药代表是沟通医和药的桥梁,不仅如此,医药代表还是这个桥梁上的交通运输工具。因为这个群体一方面向医生准确、科学地传递有关药品研发以及使用的信息,这对医生了解和掌握药品意义重大;另一方面,医药代表要对药品的使用状况、疗效以及不良反应等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分析,向制药企业进行反馈,从而保证药品的质量。因此,医药代表在维护百姓生命安全和健康方面,应该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但是,我们的医药代表现在所处的境地却非常尴尬,一些医疗机构就张贴着“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标语。为什么医院里面要贴出这样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告示?难道都是医院、医生对医药代表有误解吗?我觉得也不完全是这样。我认为,我们的一些医药代表未能按照这个行业的准则在医院内来从事相应的活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医药代表在国外是一个广受认可和尊敬的群体,但是不能一进到中国,就把这件事情做歪了、做偏了,从而影响到整个医药代表的声誉。

在我看来,医药代表不是药品的销售代表,不应该把医药代表和销售代表的职能、作用混淆在一块,否则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要真正体现医药代表的价值,规范和管理这个群体的行为是必不可少的。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

首先,医药代表所隶属的制药企业应该对其员工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在设置这个岗位时就应在职责上严格区分医药代表和销售代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制药企业不能把医药代表的销售业绩作为评价的标准。

其次,应该进一步地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比如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已经制定了关于医药代表的行为准则,并开展了大量的培训。我们需要类似的中介组织和机构在医药代表的规范性上开展培训和研究。在加强行业自律上,我们认为中介组织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对违规的医药代表都应该有严格的处罚措施,从而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

最后,我们的医疗机构对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院应该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行为所要遵循的原则和规定。同时,我们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时,也要把这方面的内容加进去,从而督促医疗机构重视规范医药代表在医院内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在医院挂上“医药代表免进”的牌子。

葛恒双(劳动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指导处处长):

随着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会伴随着出现不同的群体,这些群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慢慢成熟起来,那我们就要给这些不同的群体以界定。在我们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里,目前还没有医药代表这项职业,如果把医药代表这个职业比作一个孩子,那它现在还是一个没有户口的孩子。

其实,我们国家在评定一个职业时遵循的是五大原则—目的性、群体性、社会性、规范性、稳定性。所谓目的性就是从事这个职业的人群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也要有所收益,不论这个收益是否是实物的。群体性社会性、规范性是说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应该是一个群体,在社会上要有所互动,而且这个群体的活动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

稳定性也是评定一个职业是否存在的重要标准,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的活动或者内容发生很大的变化,就说明这个职业不具备稳定性。

总的说来,医药代表是符合这几个评定原则的,但是其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没有交叉,而销售则是列入职业大典上的职业。但在我看来,医药代表的工作并不仅仅就是销售,而是有更广泛的内容。

近几年,我们把卫生行业的三个群体界定为职业,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医疗器材操作人员。如果能把医药代表确定为职业,给医药代表以户口,那对广大从事医药销售相关的从业人员的意义肯定是非常重大的。

当然,也有人会指出,足部按摩师、保健师都成为职业了,医药代表是需要有较高专业技术的群体,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职业呢?

我个人对推动医药代表职业化是非常支持的,我也希望它能尽快成为一个职业。但是,我们现在考虑地是,当医药代表成为一个职业后,如何规范从业者的行为,如何提高他们的职业能力。

蔡忠军(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

众所周知,医和药是医疗卫生工作的两大核心。医生是战士,药品是武器,要让战士学会使用武器离不开一个角色,那就是医药代表。医药代表是对武器加以解释、说明、宣传、推广、甚至教给使用武器的人如何正确使用武器。

现在,在很多医院急诊室、门诊部、住院部门口都写着“医药代表免进”,或者是“非请勿入”的字样,把医药代表看成是一种在医院里不受欢迎,甚至进了医院会对医院造成某种危害的角色,这都说明医院对医药代表没有充分的认识。

医药代表作为药品信息的传递和收集者,作为医和药的纽带和传递的价值应该值得肯定。

我们的医生对高素质的医药代表也是需要的,但是一定要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药代表的专业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医药代表与医师之间的正常渠道和沟通机制,以及监督机制,并把这个监督机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加强对医药代表的教育、管理和政策导向、法律知识的宣传,帮助树立医药代表崭新的职业形象,构建医、药的和谐关系。

刘革新(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现在很多医院都会挂着“禁止医药代表入内”的牌子,可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医药厂家和医疗机构的关系,绝不应该是一个回避的关系、排斥的关系。

根据《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医药厂家相当于一个生产者,医疗机构相当于是一个销售者,而医师是医疗机构的代表,医药代表当然代表生产厂家,他们两者之间实际也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关系,而且是一种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医药厂家和医疗机构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互惠互利、双收共赢的关系。所以从法律地位上来说,医药代表和医生接触非常正当、非常合法,没有任何需要指责和挑剔的地方。

目前,我认为最迫切的是给医药代表一个合法的地位,允许他们从事相应的活动,这对于指导医药代表的行为是非常有意义的。然而,我们国家在确定医药代表法律地位上仍是一个盲点,从而使得医药代表的行为无章可循。

尽管医药代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但是医药代表的活动必须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医药代表必须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在合法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不仅是规范自己的行为所必须的,也是保护自己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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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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