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药品经营终结“挂靠过票”,个人做药前景黯淡

近日,安徽食药监局印发集中整治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4月起,针对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挂靠经营、过票走票、非法回收药品、非法经营疫苗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直以来,药品经营领域批发企业挂靠过票、非法回收销售药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疫苗等行为,已成为行业的顽症,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所谓挂靠经营,指的是药品经营企业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经营场地、资质证明以及票据等条件,从而使违法经营者可以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这是药品管理法所及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过票”(也称“走票”)则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却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

这些人员居无定所,“打一枪换个地方”,逃避监管,一旦药品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监管部门难于追溯查处。

安徽省食药监此次开展集中整治,目的就是重拳打击“挂靠经营、过票走票、非法回收药品、非法经营疫苗”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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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1. 2016年4月17日

    […] 安徽药品经营终结“挂靠过票”,个人做药前景黯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