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索取的这个“费”不能再交了!已有企业被处罚!
我们知道,一些地方的餐厅收取几块钱的餐具消毒费,对于这点,我们都知道是违规的,特么的你开饭店难道不应该提供卫生的餐具吗?!
回到咱们医药行业,你知道吗?一些医院也有“消毒费”这个费用项目。就像上面餐厅的原因一样,这笔费用自然不敢向患者收取,而是向有业务关系的医疗器械企业收取。
资深的业界小伙伴们应该知道,以“消毒费”的名义向药械企业索取回扣,这种现象由来已久,虽然国家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多次发布治理措施和采取专项行动,但个别医院和科室为了经济利益,再加上这种方式的隐蔽性,所以至今还有存在。
不过今天大咪要向大家提个醒儿,这种行为是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近日又有企业被处罚了!
这起案件被发现源于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次辖区内监督检查,在该司财务凭证中发现多张苏州某三甲医院出具的门诊治疗费收据,因此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经过调查,该票据款项来自该司销售医疗器械时支付给这家医院的医疗器械“消毒费”,于是被立案调查,其后检查人员提取了详细的证据材料,证实了违法行为并在近日对该医疗器械企业给予了处罚。
检查人员调查发现,该医院和这家公司自 2015 年起就建立了 CMF 颌面外科手术产品金属接骨螺钉的销售关系。
自 2018 年 3 月起,医院以该司销售的某型号是非无菌产品为由,表示在进行植入手术前,医院需对产品进行清洗消毒并经生物监测,向该司索要“消毒费”。
这家公司为了维护客户关系,以便医院能够继续采购产品,并稳定或扩展销售业务,自 2018 年4 月起,按每台手术 450 元的标准向该医院支付“消毒费”,医院给予门诊治疗费收据,事后该医疗器械公司将费用以管理费用等名义入账。
类似的案件既往多地都有发生,包括今年也有几起,一般都会定性为商业贿赂,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收销售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早些年,收取“消毒费”多是科室行为,医疗器械供应商直接将此“消毒费”支付给医院相关科室,科室自行处理、分配,后来,由于医疗行业整风,医院加强财务管理,“消毒费”转成了跟医院结算,或用来抵扣医疗器械或耗材的货款,或者作为企业返利直接账外收取。
在其他地方的类似案例中,有的医院还会和企业签订正式的合同,看似正规合法,实则均经不起查证。
这样看来,无论是返给个人、科室,还是医院,实质都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查实,企业会受到相应处罚。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江浙两省一年来已查处多起医疗器械和耗材回扣案件,就今天提到的这家医院来说,今年也有科主任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所以,值得做江浙两省尤其是苏州区域业务的公司警惕,如遇医院索取此项费用,不能再交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