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医药商业贿赂案件将通报医保局!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中纪委相继发文,多个信息渠道显示,打击医药商业贿赂将从顶层设计开始推动,信息共享,强化监督,深入治理!
9 月 17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是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拓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司法成果在医药价格和招采领域运用,共同推动全系统各层级开展信息交流共享,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国家医保局一直在积极推进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9 月 16 日,国家医保局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的合作框架下,以医药商业贿赂等为切入点,依托医药集中采购市场,加大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力度,推动医药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医药价格合理回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见 MRCLUB 历史消息:重磅!药企“黑名单”制度正式发布!)。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在答记者问中,以药品回扣问题为例,曾提到一些数据:“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医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看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后,再有此类案件势必将计入医保局企业信用评价,直接影响到带量采购等工作。
并且,9 月 18 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要闻《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医疗领域监督,紧盯风险点斩断利益链》,引述多省具体案例,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医疗领域廉政风险点和高风险环节,坚决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推动医疗行业祛除歪风邪气。
比如,以四川成都自 6 月份以来的专项整治为例,据成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私自采购、开单提成、过度使用、先使用后入库、商业统方等违规违法行为,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院醒目位置等开设举报专区,以此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有的放矢整治医疗领域乱象。
三天的时间,国家三大机构相继发文,是该引起某些企业的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