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委员会召开药品招标采购/反不正当竞争专题会议

2001年7月27日,中国化学制药工协会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委员会应成员单位的要求,在北京召开药品招标采购/反不正当竞争专题会议,受到成员单位高度关注,18家外资企业的代表到会,6家大型国有制药企业的代表也应邀参加会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德孚、副主任李正达主持了这次会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刘敏副处长、国家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规划价格处于世利副处长分别为与会代表做了专题报告,并现场接受与会代表的咨询。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顾问俞观文、副秘书长龚相君、周燕也到会指导。大家认为,会议议题集中,内容充实,安排紧凑,效果明显。

会议代表从林敏副处长的专题报告中,进一步了解我国医药纠风工作的背景和2001年医药纠风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有关政策,尤其是对具体执行中涉及的一些法律、政策界限加深了了解。大家认识到,作为与药品流通体制、医疗制度和医保体制三项改革紧密联系的医药纠风工作,重点是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价格,并通过标本兼治,使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行为得到规范,制造假劣药品的不法厂商受到打击,虚高药品价格受到抑制,从而维护合法经营的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会议代表针对工商部门重点查处的商业贿赂行为,就其概念和特征进行了现场咨询,进一步了解商业贿赂、回扣、折扣和佣金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界限。大家认为这有助于企业依法经营、合法经营。会上部分代表建议《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制定实施细则,商业贿赂应设定具体标准。刘敏副处长表示这有一定的难度,将有待全国人大今后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

于世利副处长向与会代表传达了卫生部等6个国家部、委、办、局于最近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使与会代表及时了解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组织形式、品种范围、评标标准、购销合同、价格管理、收费管理及其监督等具体政策规定,并注意到文件要求到2001年底,争取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于世利副处长还向大家通报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与文件范本》的征求意见稿,使与会代表更具体地了解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操作程序、采购方式和评标原则等,并据此在现场提出了一些供决策部门进一步修改的意见。鉴于时间有限,会议代表建议工作委员会在这次会后再召集一次小范围的专题会议,以便进一步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的具体意见。

于副处长表示很愿意听取更多、更直接的建议,以使文件的内容更加充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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