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沙东就“裁员官司潮”给新快报的回信
默沙东给本报的回信
尊敬的张桂萍女士:
感谢您对默沙东公司的关注。本公司是一家遵循最高商业道德操守的制药公司。本公司一向重视形象和声誉,我们的价值观和标准始终是公司赖以成功的基础。就您向我司查询有关的问题,向您作出如下回复:
问:原默沙东工作人员向本报投诉称:他们遭解雇纯系公司全球裁员计划中的一部分,“娱乐费”等理由纯系公司“藉口”,他们与公司的用工合同未到期,公司强迫他们离开违反了中国《劳动法》等法律。请回应此事。
回应:本公司是一家根据我国法律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贯严格遵照我国法律规定。就近期发生的部分前员工与本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本公司一贯的立场是不会就任何个案发表评论,更何况其中的一些争议已经提交到有关部门和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请明白本公司的立场。
问:据称默沙东北美等地的裁员均获得高额赔偿,国内已裁员工称,公司应对他们的赔付也至少在平均10万-15万元人民币,合计300万元以上,公司至今拒付;而且这种不明不白的做法给已为公司勤奋工作了数年甚至十年的员工在心理上以巨大创伤,声誉受损。请问公司对此有何评价?
回应:我们不对假设作出任何评论,至于您提到本公司海外母公司的任何信息,纯属猜测。
问:近期发生的一系列纠纷是否与默沙东的近年业绩下滑(特别是2003年)有关?
回应:遵循商业道德操守与市场竞争并不矛盾,因为我们的产品得到了越来越多医学专业人士和患者的认同。10年来默沙东在中国的整体业务成长健康而快速。
问:从有关网站上,记者发现此事件已引起行业人士的高度关注,BBS上出现许多针对默沙东的不利传闻,请对此给予回应。
回应:我们不对传闻作任何评论。本公司一向重视形象和声誉,对任何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言行决不会姑息迁就。
问:据投诉者称,广东一些大医院的医生愿意站出来“作证”洗刷被解雇员工的“清白”,这对于一向刻意与药厂划清界限的医生来说非常罕见,对此有何评价?
回应:我们对他人的观点或行为不作评论。
问:医药代表及其运作手法一向是中国医药界敏感的话题,贵公司原员工在投递到本报的材料中称:“2002年10月MSD公司出台的《规范执行公司商业道德准则》(简称SOP),在这一年来的执行过程中,一直都处在修改和解释之中,而且在执行中,各部门的理解不同,造成许多冲突。”请解读贵公司SOP在中国施行的背景和意味。
回应:任何一家业务成功的公司都会有一整套完整有效、符合当地法律、规范化的内部操作流程的规定,以确保公司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成功运作,默沙东公司也不例外。
最后,感谢你对本公司的关心和咨询!
此致
安好!
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
对外事务及艾滋病领域
蔡学钧 总监
2004年2月23日
(注:问答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