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财务造假,长江医药多位原高管被罚!
该来的还是来了,这家药企的事儿在年终也要划上句号了。
今日(12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要闻《证监会严肃查处长药控股严重财务造假案件》,14 人合计被罚 3100 万元,长江医药原总经理罗明被实施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企业也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内容显示,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长药)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 长药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 1000 万元,对 14 名责任人合计罚款 3100 万元,对公司原总经理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ST 长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证监会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予以惩处。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今日,长江医药(长药控股/ST 长药)于深交所也连发了三份公告,披露了更多详细情况。
据《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长江医药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长江医药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21,532.38万元、28,373.66 万元、23,363.46 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 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 5,640.14 万元、6,337.52 万元、4,370.50 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5.62%、88.23%、6.42%。
同时,由于 2022 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长江医药 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455.24 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6.34%。
长江医药表示,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长江医药公告,该司股票将于下周一(12 月 29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多次成为业界焦点
近两年来,长江医药多次成为医药界焦点。
长江医药的创始人就是前面提到的罗明,他于 2003 年 9 月在湖北荆州市公安县创立御园欣药房,开启了自己的医药之路,之后历任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长药控股董事兼总经理、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24 年 1 月 8 日,罗明申请辞去长药控股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年 3 月 15 日,长药控股董事长李金凤也请辞,辞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4 年 4 月 15 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次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长药控股)于深交所发布《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披露了更多合同纠纷案情况(见 MRCLUB 历史消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关联药企申请停业)。
2024 年 9 月 13 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近日,犯罪嫌疑人李金凤、卢锦秀、段莉莉、李芳、蒋梅、谢燕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见 MRCLUB 历史消息:上市药企前董事长落网)。
李金凤为医药人熟悉的一个身份就是长江医药前董事长,所以这事儿在当时被医药小伙伴们热议。
之后,长江医药管理层也进行了多次调整。
14 人被处罚,原总经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据今日长江医药公告,《处罚告知书》也披露了原总经理罗明等 14 人被处罚的情况。
罗明 2015 年 6 月至今担任长江星董事长,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任长江星总经理,决策实施长江源及新峰制药财务造假事项,与*ST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2022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 *ST 长药总经理,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 *ST 长药董事,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罗明是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杨正辉案涉期间实际负责长江源及新峰制药销售及采购业务,安排相关人员制作虚假入库单、出库单等,组织实施长江源及新峰制药财务造假事项,与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郭晓伟 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 *ST 长药董事长,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长江星的控制和管理,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金凤 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担任 *ST 长药董事长,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长江星的控制和管理,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韩庆凯 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 *ST 长药董事,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7 月代为履行 *ST 长药董事长职责,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罗飞 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新峰制药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长江星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担任长江源执行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长江星董事。案涉期间,罗飞参与实施长江源及新峰制药财务造假事项,并在明知金额不符的情况下协调客户对询证函进行确认,与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郑树峰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 *ST 长药财务总监,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长江星财务工作的控制和管理,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胡正盈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 *ST 长药财务总监,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根据 *ST 长药委派担任长江星董事,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长江星财务工作的控制和管理,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杨英环 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 *ST 长药财务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根据 *ST 长药委派担任长江星董事,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长江星财务工作的控制和管理,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萱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担任 *ST 长药董事长,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长江星的控制和管理,作为 *ST 长药董事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杨月晓 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 *ST 长药董事会秘书,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 *ST 长药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根据 *ST 长药委派担任长江星董事,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宁潞宏 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 *ST 长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涛 2017 年 11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 *ST 长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邓远军 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 *ST 长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签字保证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拟决定处罚结果也有公布:
一、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二、对罗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三、对杨正辉、郭晓伟、李金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四、对韩庆凯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五、对罗飞、郑树峰、胡正盈、杨英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六、对李萱、杨月晓、宁潞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七、对张涛、邓远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拟决定对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杨正辉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