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企及三高管被罚超千万!

对南新制药及三名高管的处罚书公布了。

今日(8 月 14 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9 号),作为时任南新制药总经理的张世喜、副总经理李亮、董事长胡新保以及南新制药共计给予 1100 万元的罚款。

简要回顾一下,去年 9 月 29 日,据南新制药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5024号),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南新制药立案(见 MRCLUB 历史消息:南新制药,已被立案)。

2026 年 6 月 9 日,南新制药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6 号)(见 MRCLUB 历史消息:南新制药三高管被罚)。

据 8 月 14 日南新制药公告,证监局对南新制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南新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 年,南新制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4435.8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5.96%;虚增利润总额 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119.46%。

2023 年,广州南新与客户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2032.4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2.73%;虚增利润总额 286.45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37.65%。

以上事项,导致南新制药共计虚增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6468.2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8.69%;虚增利润总额 1195.2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157.11%。

张世喜作为时任南新制药总经理、广州南新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在客户退货和应收账款折价协议签订的审批流程上签字决策,未督促、沟通会计处理,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李亮作为时任南新制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知悉应收账款协议签订事项,未督促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胡新保作为时任南新制药董事长,未审慎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处理情况,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

一、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万元罚款;
二、对张世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万元罚款;
三、对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万元罚款;
四、对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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