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桂龙药膏被指夸大疗效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崔云飞)服用药品后,未达到广告宣称的效果,在退费金额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商家也“失联”。近日,临沂的高先生为此犯了难。对此,葛洪养生苑工作人员表示,退费需扣除赠品费用。

患者反映

使用药品无效果 退费至今未完成

2014年3月,患有股骨头坏死的高先生看到葛洪桂龙药膏广告后,向销售人员电话咨询,对方表示,该药可对该病进行治疗。高先生随即购买了3060元的药品。

此后高先生共服用该药4瓶,但却并未发现销售人员所宣称的疗效,他向葛洪养生苑反映,对方表示可以退掉剩余药品,金额为2000元。高先生表示反对后,对方电话此后无法顺利打通,问题陷入僵局。

记者暗访

仅可将药送上门 拒不告知所在地

记者暗访时,工作人员介绍,该药可以治疗股骨头坏死病症,当记者询问该养生苑地址时,对方拒绝透露,并告知,药品不能从葛洪养生苑直接购买,若患者需要,工作人员可将药品送至家中。

记者询问,该药品没有标明可以治疗股骨头坏死,对方表示,该药由古方配制,“有些东西(治疗范围)不能外传,自己知道就行。”

记者以病友身份询问高先生退费纠纷时,对方表示,该药品为中药成分,见效较慢,高先生购药之初,该养生苑赠送了部分产品,退费时高先生需自行承担赠品费用。此后,工作人员与高先生协商时,对方情绪比较激动,因此再也没有联系。

主管部门

非法广告被通报功能讲解超范围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山东、河北、福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对该药的非法广告宣传做出过通报,2014年3月15日,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等八部门公布的涉嫌严重违法的广告中,“葛洪养生苑(葛洪药膏)专题”广告排在首位。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养生苑工作人员对葛洪桂龙药膏功能主治的讲解,超出了批准的内容范围,对患者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且该药的营销模式也存在问题,药品通过广告宣传,由患者电话订货后送上门的营销形式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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