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率先落实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6月3日,云南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称,针对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要求各地在6月中旬前,落实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医保报销并挂网集中采购,成为国内首个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

本报记者从云南省卫计委获悉,为使国家谈判药品尽快落地,在国家谈判药品结果出来后,云南省卫计委先期将三个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报销范围,并在5月24日召集3家国家谈判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的配送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企业意见。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次国家谈判结果出来后,据初步测算,如肺癌的靶向药物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谈判前每位患者年治疗费用约18万元(不含慈善赠药),谈判后降到8.4万元/年。乙肝用药替诺福韦酯(商品名:韦瑞德),年治疗费用1.29万元/年,谈判后降价后为6762元/年,提高了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郑进在6月3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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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介绍,云南是癌症高发区之一,平均发病率高于全国平均发病率,特别是女性肺癌发病率较高。云南省大部分地方属边疆贫困地区,这些病,由于医疗保障难以承担,医疗费用高,往往一人生病,全家被拖垮,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国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云南省有超过30万。因治疗费用问题,很多乙肝患者没有及时就医。由于这些慢病和大病的治疗费用和医保承受能力等问题,目前常见的乙肝和肿瘤、癌症用药,很多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和该省补充药品,基层群众用药不方便、用药费用较高。

郑进表示,云南省采购出让中心要在6月中旬前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挂网,并按要求定期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报国家国管平台。在2016年-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按挂网价格或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含基层和县及县以上),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同时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超过30天。

作为药品价格谈判的企业之一葛兰素史克公司则表示,会积极配合其他省份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让更多的患者可以受益于我们的创新药品。同时提高产能,增加供货来源,确保高质量的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

虽然在云南省药品价格谈判尚未进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是这已经打开了的新的开端。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表示,各地都在根据本地的医保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推进。

而《通知》也表示,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尽快让这些已经降价的药品进入医保范围,才能更好展示其真正的惠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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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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