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紧急通知,严查不合理院外处方!多家这类药房关停……

又一地开始严查“院内药房”了。

昨日,有 MRCLUB 小伙伴反馈,重庆两家大三甲医院当日(6 日)暂时关停了下属的便民药房,今天(7 日)正式歇业。

据大咪了解,重庆市卫健委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紧急通知》,这份紧急通知显示,近期,国务院督导组对重庆市部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和暗访,发现个别医疗机构疑似存在临床用药不合理、医务人员引导患者到指定药房购药等问题线索,故重庆市卫健委就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权益的有关事宜做出工作安排,并要求医院开始自查自纠。

这个和业界传闻是一致的,据反馈,上周某医院有医生让患者去社会药房取药,结果被举报,也有传闻称被督导组抓了现场。

结合重庆市卫健委通知中提到的,国家督导组现场督导和暗访,结果发现问题,基本印证了这些传闻。

大咪也看到了一则医院的通知,在这则《关于关停便民药房及停止开具便民药房处方的通知》中,医院通知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全院区便民药房关停,并要求全院区门诊和住院病房医师不得再开具便民药房处方,已开具处方并缴费的,做好退费工作。

同时,医院提到,关停的原因就是前面提到的文件要求,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严禁公立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重庆市卫健委紧急通知中确实提到这一点,这个要求是来自于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六部委于去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详情见 MRCLUB 历史消息:6部门发文,推动“1+X”用药模式!企业赞助学术会议要备案)。

去年初这个文件第十六条指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重庆市卫健委紧急通知中,还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医务人员执业管理,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引导患者到指定的社会药房购药,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医务人员在药品购销、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中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

另外,自查自纠也已经开始,重庆市卫健委已要求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即刻组织院内职能部门专家开展自查自纠,对临床开具的院外处方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专项点评,对医务人员通过药品购销、处方开具及药品使用等渠道,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于下周二(9 月 14 日 12 时)之前上报至市卫健委。

自查自纠的表格大咪这里也分享下,大家看下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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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关停“院内药房”

对于经常跑医院的一线代表来说,“院内药房”这种特殊的药店是再熟悉不过了。

此前大咪曾和大家介绍过,相对于院外零售药房,院内药房以“自费药房”、“便民药房”、“院内药房”等名字存在于医院内或者医院门口,这类药房的经营方或者是医院,或者是和医院有着密切的关系。

而经营的品种上也是严重依赖医院,在当下医药政策下,还大量引入招采落标品种,或无法进入医院目录的品种,这种情况下,也造成了处方外流,容易影响集采中选品种采购指标的完成,同时,院内药房的药价加成,也和医院药品零差价政策是相悖的。

所以,这类药房的运营模式当下其实是不明朗的,政策风险也是必然存在的,最重要的是,既然有加成,那就是和政策方向是相反的,无论是医药分家,还是零加价,还是降低患者经济负担,都容易触碰政策红线。

再加上这类药房在医院处方这块市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既容易招药店同行嫉恨,很多也会因服务问题导致患者不满。

而去年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更直接给这类药房划了红线——必须关停!

随着国家卫健委明确的政策要求,各地医院开设的这类药房开始逐渐准备关停。

今年 4 月份,大咪曾和 MRCLUB 的小伙伴们分享过广州市关停 13 家院内自费药房的消息,一些药房自 5 月份开始清算,解散员工(见 MRCLUB 历史消息:多家院内药房陆续关闭!)。

从今日给大家分享的重庆市卫健委的要求来看,这个信号已经非常强烈了,医院院内便民药房、托管药房必须要关停了。

你那里是什么情况呢?还存在医院开设或托管的营利性药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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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咪

「医药代表」(MRCLUB)创始人兼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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