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药企员工过劳死,父母凭手机步数等证据,逆转胜诉…

趁假期休息,分享个和咱们药企职场相关的案例。

这是发生在日本药企的一起过劳死案例,员工父母坚持 8 年,终于在近日等来了胜诉判决。

下山达也是大冢制药的一名员工,因长时间过度工作,他患上精神障碍,于 2018 年自杀去世,年仅 31 岁。

此前,大冢制药主张其适用“外勤视同劳动时间制”,在公司没有准确管理其实际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劳动基准监督署作出“不认定为工伤、不支付遗属补偿”的决定。

这里简单说明一下,日本企业所谓的“外勤视同劳动时间制”,是指对外勤人员不逐项记录实际工时,而是视同其每天工作了规定时间的一种日本工时制度。

这个制度和国内一些医药代表签署的“不定时工作制”有相似之处。企业通常会解释说,代表需要跑医院、跑科室、开会、出差,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本来就不固定。

但问题在于,如果实际情况是:白天拜访,晚上开会,周末活动,KPI 压力很大,微信群随时响应,而公司又能通过 CRM、定位、拜访记录、会议签到、报销、车票、手机数据等方式掌握员工的工作状态,那么企业再简单地以“已经签署不定时工作制”为由,否认过度加班或劳动负荷问题,在劳动争议中未必就能站得住。

4 月 15 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下山达也自杀与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导致的精神障碍有关,并撤销了劳动基准监督署此前的决定。

案件之所以出现转机,一个重要原因是下山达也的父母以其智能手机中留下的步数数据等为线索,持续收集证据,试图还原儿子真实的工作状态,并证明其存在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法院最终综合评估了企业人员削减导致工作量增加、多次连续工作等复合性因素,认定其死亡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从申请工伤认定到迎来判决,前后已经过去 8 年。父母对儿子的思念与执着,最终推动了司法判断。

“失去儿子后的每一天,都是人间地狱”

“失去儿子后的每一天,都是人间地狱。无论过去多久,这份悲痛都不会消失。”

判决后,在 4 月 22 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下山达也的父亲俊光悲痛的讲述了这段经历。

“那是一个太过突然、令人无法相信的消息。我当时惊慌失措,双膝瘫软倒地,那一刻的感觉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与儿子的离别太过突然,也太过残酷。一瞬间失去无可替代之人的现实,让我们一家在深切悲痛中,生活彻底改变。”

出席记者会的下山达也母亲民子和父亲俊光

下山达也出生于神奈川县,从小热爱足球,并一直踢到大学时代,是一位认真、体贴的青年。

2009 年,他进入大塚制药工作,据介绍,他认同公司“守护人们健康”的企业理念,并对自己的工作抱有自豪感。

然而,自 2016 年 11 月被调至长崎办事处后,他的工作环境日益严酷。2018 年 4 月 2 日,他选择自杀,年仅 31 岁。

在他的遗书中,提到职场中三名上司的名字。

“除了被公司逼到走投无路之外,我想不到其他原因。”下山达也的父亲俊光在法庭上这样诉说。

为证明儿子工作时间,父母四处奔走搜集证据

下山达也的父母为儿子申请工伤时,最大的障碍是证明其“工作时间”。

大冢制药认为,这适用面向外勤销售岗位等人员的“外勤视同劳动时间制”。前面提到,这是在难以准确计算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将员工视为工作了规定时间的一种制度。因此,公司提交的出勤记录一律记载为“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 30 分”,完全没有反映实际情况。

下山达也的母亲民子回忆说:“在这个时代,竟然没有进行时间管理,这让我们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俊光和民子一心想查明真相,为收集证据四处奔走。他们多次前往长崎,亲自测量儿子住处到公司停车场、办事处之间的距离和步数,并与其智能手机中留下的大量计步数据进行核对,试图确定其上下班时间。

此外,他们还逐一收集公司用车 ETC 使用记录、加油记录、手账日程、业务报告、发送给同事和朋友的照片数据等所有零散信息,像拼拼图一样,重构儿子那些被夺走的时间。

2019 年 3 月 26 日,基于这些证据,他们向长崎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工伤申请。然而,劳动基准监督署依据公司方面提交的不准确劳动时间记录等作出判断,未认定工作与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不予支付。

此后,审查请求和再审查请求也均被驳回,于是俊光和民子决定以日本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处分。

法院认定:过劳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此次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基于原告提交的入室记录、电脑日志、ETC 记录等证据,认定下山达也在发病前 6 个月的加班时间达到 80 小时 3 分钟,在发病前 4 个月的加班时间达到 86 小时 27 分钟。

在此基础上,法院对下山达也承受的心理负荷作出如下评价。

· 工作内容、工作量的变化

从发病前 5 个月到前 4 个月,以及从发病前 3 个月到前 2 个月,加班时间分别增加了 20 小时以上。法院认为,这均属于“工作内容、工作量的重大变化”,并将心理负荷评价为“中”。

· 连续工作

法院认定,从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下山达也曾有 3 次连续工作 12 天以上的情况。法院认为,“由于其承担了仅靠平日加班无法完成的工作,因此被迫连续工作”,驳回了日本政府关于“负荷较弱”的主张,并将心理负荷评价为“中”。

· 每月 80 小时以上的加班

法院指出,除发病前 4 个月外,下山达也在发病前 6 个月也存在超过 80 小时的加班。这发生在裁员之前,因此法院认为,这并非“工作量变化”本身所导致,而是另一个单独因素,应当独立评价。法院将其心理负荷评定为“中”。

而判决最为重视的,是这些事件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彼此连锁、不断叠加的过程。

“对于受害人而言,在 2017 年 10 月时,其已因工作繁忙而积累了身体及精神上的疲劳等;在此基础上,同年 11 月的人员削减又使其承受进一步负荷,且该负荷一直持续到 2018 年 3 月。可以认为,对这些情况整体进行综合评价,其强度要高于对各项事件分别评价的结果,因此,其心理负荷强度应认定为‘强’。”

判决认为,人员削减与其信赖的上司调动同时发生,由此导致工作量增加,长时间劳动和连续工作成为常态;再加上升任系长后业绩不佳带来的压力,一系列事件复合性地发生作用,最终将下山达也逼入精神上的绝境。

原告代理人、律师山冈遥平指出,法院是在重视下山达也实际工作状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的。他分析说:“劳动基准监督署的判断和法院判断之间最大的分歧点,在于法院认真理解并评价了一个人在什么样的处境下会感受到负荷,包括未完成销售指标等因素在内。”

摆在药企与社会面前的课题

当地媒体认为,这一判决,并不仅仅是认定了一名员工的工伤,也可以说是向日本企业敲响警钟:在“外勤视同劳动时间制”的名义之下,不依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状态进行劳动时间管理的做法,至今仍然根深蒂固、屡见不鲜。

一家以“守护人们健康”为使命的大型企业,却没能守护好自己员工的身心健康,这一事实,过于沉重。

原告代理人、律师野村和造批评了大塚制药的应对以及劳动管理上的缺陷。

野村律师表示:“发生问题时,也有一些公司会积极提供资料。希望企业能够认识到,所谓公司的利益,应当是包括在那里工作的员工的利益在内的、更广义的利益。”

目前,日本政府正在讨论放宽劳动时间规制、重新审视裁量劳动制。然而,在此之前,如何克服一个重大课题仍然摆在眼前:在日本,至今仍有许多企业没有彻底落实劳动管理。

下山达也母亲民子在记者会最后这样总结道:

“我希望这次判决,能够给那些同样在痛苦中挣扎、却无法发声的人们带来哪怕一点点希望。同时,我也由衷希望,工作环境能够得到重新审视,社会不再重演同样令人悲伤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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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咪

「医药代表」(MRCLUB)创始人兼管理员。每晚11点左右,会在医药代表(MRCLUB)公众号分享当日医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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