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崇玉:你只有合作的意愿是不够的
文/仲崇玉
有人问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如果你是别的人,会和你这样的人结婚吗?
有人说当然啦,自己都不喜欢自己,如何让别人喜欢呢?自己都不接受,怎么能期待别人接受你呢?
也有人说不会,“我这个人比较挑剔,和自己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岂不是很累?”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是一个奇怪的问题,不知道怎么回答。
如果把问题中的”结婚“换成”合作“,变成“你会和自己这样的人合作吗?”有人就毫不犹豫的说”是“,忙不迭地肯定自己合作的价值。
实际上,这个问题违背了合作或的常识。人们寻求合作,不只是出于对方的原因,而是自己的需求。哪怕对方再优秀,只要不在我的需求范围,都不是合作的依据。
所以,对上面问题的回答,需要预先做一个澄清,假设自己是怎么样一个“别人”?然后才能做一个简单的初判。
合作,是越来越重要的一个成功方式。每个人的成就,都有赖于与周围人的合作。合作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道理也是通的,可是实际合作过程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障碍呢?
那是因为信任。没有信任,合作的理由再多也是白搭。
很多人纳闷的是,我们之间是有信任的,而且我也已经表达了合作的意愿,为什么预期的合作没有发生呢?
那是因为力量不足。
这个解释,同样适用于信任。人们信任你,不仅仅是因为人品,还有你的力量。
可是,力量又是什么鬼?在赢得合作的过程中,力量首先表现在对别人的兴趣,和对别人需求的敏感度。
基于洞察的合作,才是合作的有力支撑。
做自己的教练,形成自己的优势。